问题 | 精神病患者不配合离婚可以吗 |
释义 | 精神病患者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是不能协议离婚的,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准许双方离婚。 一、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 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二、分居两年后自动离婚真的么 分居两年后不会自动离婚。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没有自动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准予离婚。 三、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该精神病人除配偶之外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作为代理人向法院起诉离婚;(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解除婚姻关系。(4)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存在的事实婚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处或法院办理解除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5)双方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不论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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