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遇到工伤认定失败,并且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一般情况下,工伤首次鉴定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