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广州市失业金领取如何办理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二、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的几个条件1、劳动者失去工作不是出于本人意愿的,可能是因为公司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关系,主动辞职是自己不想从事这份工作,是自己想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主动辞职时要注意不能突然离职,要在离职的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如果突然性主动离职,用人单位是有权利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2、要缴纳失业保险,缴纳的时间最少要有12个月,如果没有达到参保年限或者没有参保不能领取失业金。参保12个月以上,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补偿金。领取失业金最长的时间24个月,一个人一生中最多也只能领取24个失业金,如果达到上限再次失业的也不能在领取失业金。3、失业之后要去主管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经过调查之后确认劳动者已经失业,行政管理部门给劳动者登记注册。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程序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2、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3)有再就业要求的。(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5、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存在是为了暂时缓解一些失业劳动者的生存压力,所以不要普遍认为只要失业就能领取,失业金领取的前置条件还是得满足,所以小伙伴们要多加进行了解。 法律客观: 失业人员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选择申领或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人需在《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劳动争议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申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通知书》;(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3)本人在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4)本市城镇户籍的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失业证》;知识延伸——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方法《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工作相衔接的重要方式。按月发放,可以保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了解失业人员的情况,并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及时与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从以往情况看,绝大部分地区采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失业人员发放现金的方式。在一些地区,也采用了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式。按照《条例》规定,应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凭证,失业人员到指定银行兑现。这样做,可以减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现金使用量,提高资金的安全性,是发展方向。目前一些还不具备银行代为发放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银行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论采取哪种发放方式,都要保证失业人员能够按期、足额地领到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