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标转让出了转让公证书一般不可以反悔。被公证的商标转让书具有公证效力,如果商标局还未核准并公告转让事宜的,当事人可以反悔,但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核准并公告的,不能反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