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一般有,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政预算评审中心、财政干部教育中心等。 财政局下属单位属于政府行政机关单位。 财政局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最后是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 财政局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财政给发工资,属于公务员性质,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自收自支性质的单位,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是介于行政机关和企业之间的一种单位。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分级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规定。第十一条 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建议对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