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已经被法院判决的,一般就不可以取保候审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果被羁押的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由法院决定予以取保候审。但是,在法院判处刑罚后,除非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再由法院予以取保候审: 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