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单位恶意扣工资,如何维权? |
释义 | 劳动者遭受恶意克扣工资时,有三种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全额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要求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经济补偿金;3、如有欠条,可直接起诉法院要求支付欠条中的工资。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全额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克扣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拓展延伸 维权单位恶意扣工资,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当遭遇单位恶意扣工资时,保护自己的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合同、通知等,以证明工资被扣留的事实。其次,与单位进行沟通,书面或口头表达不满,并要求解释和解决问题。如果单位不予理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证据并寻求帮助。同时,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途径。若必要,可以采取法律诉讼手段,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不要采取激烈行动,以避免进一步损害自己的利益。记住,维权是一项艰难的过程,但坚持下去,最终会为自己赢得应有的权益和尊严。 结语 合理维权,保障劳动者权益。遇到单位恶意扣工资,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证据,与单位沟通并要求解决。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法律援助与专业律师咨询。必要时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保持冷静,坚持维权,最终赢得应有权益和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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