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里注销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公章、财务章、银行基本账户及一般账户、纳税账户、鉴于部分公司涉及到特殊行业,相关的批文、资质也应该注销、注销后会有个注销通知书 一、怎么能让合伙人注销公司 合伙企业注销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一)、申请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2、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二)审查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三)受理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注:有权更正人是指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以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及文字内容加以更改的经办人员。)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6、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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