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个月即离婚,彩礼能退吗? |
释义 | 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退吗?法院判决离婚依据是什么?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彩礼有可能需要退还。离婚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诉讼中,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分为两种情况。若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男方支付彩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分析 一、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退吗? 结婚一个月就要离婚的话男方的彩礼很有可能是需要退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现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 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之诉的,由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得真正解决纠纷。 结婚前男方支付彩礼给女方父母,女方带着嫁妆出嫁,这是一种婚嫁的习俗。一般来说,若是结婚的时间比较短,或者甚至直接是支付了彩礼,但是最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若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女方家长不同意的,此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结语 结婚一个月离婚的情况下,男方的彩礼很有可能需要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离婚。如果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或者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在彩礼的诉讼中,主体资格的认定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来说,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和收受人是诉讼的当事人。如果男方支付了彩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返还彩礼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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