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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听证的适用范围及程序
释义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一、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前者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如贩卖盗版光碟的收入,后者则是指非法行为中的工具。
    4、责令停产停业。指暂停生产经营或资格,如工商局责令违规营运的饭店、酒店停业整顿。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例如,交警对违规驾驶人员吊销或暂扣驾驶执照。
    6、行政拘留。这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一些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人员限制其自由的一种处罚方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本条属于兜底性条款,例如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行政机关可以驱逐出境。
    二、行政处罚适用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适用程序有:(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三)紧急听证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
    (3)较大数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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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9: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