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怎样处理
释义
    一、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怎样处理
    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立案处理的确定规则如下:
    (1)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3)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二、民事诉讼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1: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