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支付上诉费用被驳回的诉讼 |
释义 | 法院拒绝起诉请求时会退还诉讼费用,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上诉。上诉条件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及其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上诉需递交上诉状,包括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案件编号、请求和理由,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第二审法院将审查上诉请求的事实和适用法律。 法律分析 当法院拒绝起诉请求时,法院会退还当事人所支付的诉讼费用。若当事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进行上诉。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对于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或驳回上诉的案件,将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若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应退还当事人已支付的案件受理费。若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第一审人民法院也应退还当事人已支付的案件受理费。 一、上诉条件: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二、上诉流程怎么走: 1、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2、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结语 当法院拒绝起诉请求时,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会退还当事人支付的诉讼费用。若对驳回决定不服,可进行上诉。上诉条件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流程包括递交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并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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