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自己去卫生局办延续,申请延续注册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