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在车辆交付前未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买方是否有权拒收车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车辆所有权证明是购车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之一,买方有权拒收未提供所有权证明的车辆。如果卖方无法提供合法的所有权证明,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提供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号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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