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拘留 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 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 警告 、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而犯罪必须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只有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的才能视为有犯罪记录。 因此,可以开 无犯罪记录证明 。 法律客观: 《浙江省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