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目前已加入的三大禁都国际公约分别是《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当前国际社会所共同遵循的三大国际禁毒公约,分别在1961年、1971年和1988年由联合国牵头缔结。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第一条 除另有明文指出或上下文要求另作解释者外,下列各项定义应适用于整个公约: (a)“麻管局”系指《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及经《修正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1972年议定书》修正的该公药设立的国际麻醉品管制局; (b)“大麻植物”系指大麻属的任何植物; (c)“古柯植物”系指红木属的任何一种植物; (d)“商业承运人”系指为了报酬、租雇或任何其他利益而从事客运、货运或邮件运送的任何个人或公营、私营或其他实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