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一般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公司负责领导组织项目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报公司批准后处理; 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包括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