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个店面,不同的法人,不同的名称,不同的经营范围!能办理两个营业执照么 |
释义 |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允许“一址多照”,解除了原来对场所的严格要求,允许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这一改革释放了场地资源,降低了成本,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同时,新办法还允许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实际经营场所与住所分离,仅需备案即可。这些改革措施将更好地适应企业的需求,推动经济发展。 法律分析 工商登记制度允许“一址多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前,注册登记规定对于场所的要求较为严格,且通常一个具体地址仅能登记为一家市场主体的住所,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后,企业对注册登记的住所条件也将有所放宽,在新版营业执照上“一址多照”就是一个突出体现,从而更有效地释放了场地资源、降低了成本,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允许能有效划分区间的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对有投资关系的市场主体(如:将总公司地址作为分公司的地址)、各类开发区(园区)内市场主体、以及经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等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需要的经营场所没有那么严格,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登记。扩展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三个方面的登记事项的登记方式:在“住所”登记事项上,可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可以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可以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住所”栏可以载明营业场所地址;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企业的住所。在“实收资本”登记事项上,则可在栏上载明“人民币零元本地区(如珠海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字样;对未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实收资本登记(备案)的,依法予以登记。在“经营范围”登记事项上,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企业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门类或者大类登记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栏统一加注“(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新办法拟规定,商事登记机关允许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允许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商事主体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在本市同一行政辖区(区、县级市);允许商事主体的实际经营场所与住所分离,无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仅作备案即可。 结语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允许一址多照,释放了场地资源、降低了成本,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现在,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对有投资关系的市场主体、各类开发区内市场主体以及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都适用。此外,企业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也进行了改革,允许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并且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企业的住所。这一改革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八条 经依法登记设立的乡镇企业,应当向当地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乡镇企业改变名称,住所或者分立、合并、停业、终止等,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应当报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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