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六个月有期徒刑可以假释。 可以申请假释的条件如下: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十三年以上,例外为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执行期间表现良好且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 4、累犯以及因法定的八种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得假释。 假释的程序如下: 1、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来审理,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 3、作出假释裁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