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将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会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仅有一位继承人无需立遗嘱,遗产将按以下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旦继承开始,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将继承遗产,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不会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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