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公证所需的具体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及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拓展延伸 离婚财产公证的重要性及办理流程 离婚财产公证是为了确保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权益得到保障,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双方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结婚证、房产证、银行存折等。然后,前往公证处提交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接下来,公证处会安排双方进行面谈,核实双方的身份和财产情况。在面谈结束后,公证处会制作离婚财产公证书,并将其送达给双方。双方可根据公证书的内容进行财产分割。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避免后期产生纠纷。因此,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结语 离婚财产公证,保障离婚双方权益。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协议书。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保护夫妻在土地承包中的权益。办理流程:准备材料、提交申请、面谈核实、制作公证书。确保权益,避免纠纷。办理离婚财产公证,重要且必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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