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有什么
释义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是:
    1、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先履行义务人有权中止履行;
    2、后履行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未依约履行其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义务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
    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后,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有两种情况:
    1、先履行方中止履行
    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义务仍然存在。
    2、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方解除合同
    如果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提供担保或证明自己有履行能力的,合同的履行期不会有变化,合同仍然有效,但如果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并不能提供适当担保的,先改造义务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期即止。
    二、什么情况下起诉未到期债权才能得到支持
    起诉未到期的债权,应行使不安抗辩权: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三、委托合同纠纷怎么抗辩
    委托合同纠纷抗辩需要证明自己有的是什么类型的抗辩权、并且提交证明自己拥有此项抗辩权的材料,若拥有的是不安抗辩权,则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
    3、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风险;
    4、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17: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