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
释义 | 医疗纠纷处理有以下途径: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行政处理。程序是:向医院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递交书面“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写清楚患者个人情况、诊疗经过、造成伤害的证据(X光片,医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患者的要求;卫生局对有关情况到医院调查,征求双方意见是否同意调解;如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将医患双方有关材料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是否赔偿以及赔偿数额的调解,调解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司法途径,直接到法院起诉。 (4)通过第三方调节机制进行调解(如果当地建立了这个组织的话)。 (5)当地政府信访。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 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诉讼外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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