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书可以迁户口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经调解离婚后,在办理户籍登记等事宜时,可以使用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办理。凭离婚调解书,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当事人迁移户口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材料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户籍室办理同意迁入证明,携带准迁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室办理准许迁出证明。申报迁入登记,办理迁入手续。 一方不愿交出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另一方可直接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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