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