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假释期间可以离开监管区域,但需获得相关机构的许可。否则将被视为违反假释条件,可能会被收回假释。 法律依据: 1.《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假释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限一年以上,已经实际服刑一半以上,并已在监狱表现良好的;(二)判处无期徒刑,已经实际服刑十年以上,并已在监狱表现良好的。” 2.《假释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假释对象在假释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就业地或其他指定活动区域,如确需离开,应当事先报告假释监督机关,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假释对象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就业地或其他指定活动区域,如确需离开,应当事先报告假释监管机关,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因此,假释期间离开区域需事先报告假释监管机关,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会被视为违反假释条件,可能会被收回假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