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辞职能得补偿吗 |
释义 | 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辞职能得补偿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与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无关,而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关。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形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所在的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是因为自己觉得工资低、“继续在这儿工作没什么意思”等个人原因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所在单位就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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