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无固定期限合同辞职有没有补偿
释义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与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无关,而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关。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一、哪些情况下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的情况才有补偿,如果是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的,则没有补偿)。
    (二)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在法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违法事由的情况下,员工可以用人单位存在该违法事由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法定事由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不是“期满人走”或者用人单位“关门大吉”完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0: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