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判遗产继承的方式: 1.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判决遗产继承。 2.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通过法定继承判决遗产继承。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是法定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