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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包括哪些
释义
    

法律主观:
    


    行政复议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受理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变更、中止、撤销有关许可证、执照等证书的决定不服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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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