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权可以特别代理吗 |
释义 | 特别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代理变更抚养权诉讼时,是不能实行特别代理的。 一、什么是无权代理 1、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即'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未获得代理人的任何授权,'代理人'或明知这一事实而为代理行为,或误以为被代理人已作授权而为代理行为,但不论是'代理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因为缺乏构成代理所必须的'被代理人授权'这一客观要件,而使其'代理权'失去法律和事实的依据。在此种情况下'代理人'对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对本人来讲是没有任何代理意义的,故而这是一种典型的无权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即代理人获得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但他实施的代理行为,不在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之内。他的代理行为中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 3、代理权已终止后的代理。即代理人获得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但在代理证书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代理人继续实施代理行为,成立无权代理。 二、概述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一)法律释义不同: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此处采狭义。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二)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1、无权代理.(1)行为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 三、违法代理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违法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 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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