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何为“故意犯罪形态”?
释义
    犯罪形态分为完成和未完成,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未成功的情况。对于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社会危害的,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法律分析
    1、故意犯罪形态分为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犯罪是一个过程,但是并非任何犯罪行为都能顺利完成。所以,将未完成的犯罪形态区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也称犯罪的特殊形态。2、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拓展延伸
    故意犯罪形态的刑事责任与量刑标准
    故意犯罪形态的刑事责任与量刑标准是指在刑法领域中,对于故意犯罪行为的认定及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刑罚的确定。故意犯罪形态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造成违法结果,且有意实施该行为的一种犯罪形式。对于故意犯罪行为,刑事法律体系会给予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在刑罚量刑上进行具体规定。刑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处罚和刑罚执行,而量刑标准则是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刑罚的种类和程度。刑事责任与量刑标准的合理确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犯罪行为的惩罚与预防的双重目的。
    结语
    故意犯罪形态的刑事责任与量刑标准是刑法领域中的重要内容。故意犯罪形态包括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后者又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对于犯罪未遂,根据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意犯罪形态的刑事责任和刑罚量刑是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实现犯罪惩罚与预防的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2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