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的界定 |
释义 | (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2、犯罪形式不同。聚众斗殴罪可以聚众进行,也可以单独实施,后两种罪只能聚众实施。 (三)、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说明在聚众斗殴活动中,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一律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这是对犯罪的一种转化型规定。 一、因民事纠纷而斗殴勿与聚众斗殴混淆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是一种常见、多发型犯罪,传统观念认为,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聚众斗殴的外在形式发生了改变。当今,聚众斗殴犯罪的动机更多出于逞强争霸、报复泄愤,人员构成上具有偶然性、松散性。正是由于聚众斗殴犯罪的这些变化,以往被认定的一些典型特征在具体的个案中出现得越来越少,聚众斗殴罪与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的界限越来越不明朗。 在社会生活中,有的人往往会因一些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甚至结伙械斗。从外在表现形式来看,与聚众斗殴一样。但在主观方面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因民事纠纷而发生的殴斗主要是为己方的利益,不具有犯罪的动机,在后果不严重以及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下,不以犯罪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