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盖公章是否一定要再盖法人章? |
释义 | 法人章即为公章,盖公章时不需要再盖法人章。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在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即使合同要求书面形式,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并得到对方接受,该合同仍成立。 法律分析 盖公章不需要再盖法人章,法人章本身就是公章,法人章不是法定代表人印章。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公章与法人章的盖章顺序及要求 在盖章顺序及要求方面,公章与法人章的使用存在一定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公章应该在法人章之前盖章。公章是企业的公章,代表着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具有法律效力。而法人章是企业法人身份的象征,用于证明企业的法人资格。因此,为了确保盖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应先盖公章,再盖法人章。此外,还需注意盖章时的要求,如章面清晰、印章完整等。不同地区和机构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机构,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结语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公章与法人章的使用顺序和要求有一定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先盖公章,再盖法人章,以确保盖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公章代表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具有法律效力;法人章则证明企业的法人资格。在盖章时,还需注意章面清晰、印章完整等要求。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机构,以确保符合法规和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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