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KTV单纯的陪酒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属于有偿服务,则属于禁止行为。是否合法,要看具体行为。 若是单纯陪酒陪唱,支付小费,这属于正常的娱乐商业服务,不属于违法。 如果有从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行为的,则不合法,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同时应当注意的是,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如果娱乐场所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轻者面临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停业整顿,严重的,还会被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同时,娱乐场所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将面临1到2万元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