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强迫卖血罪的要素是: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