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2300,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的特服号码。凡使用手机或固定电话的消费者,在向经营者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均可拨打免费投诉电话“12300”申诉。但话费争议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五个月的,其他申诉发生时距提起申诉超过二年的,可不予受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广大用户,在通过实体或者互联网渠道办理电信业务、使用电信和互联网服务以及下载手机应用软件时,如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恶意扣费等情况,可向相关企业投诉或向电信管理机构申诉举报。 12300不予受理范围 申诉受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不予受理: (一)属于收费争议的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五个月的,其他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二年的; (二)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的; (三)申诉受理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五)不符合规定的申诉条件的;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 12300既然是工信部的申诉平台,一般受理的事项的范围是关于电信业务的投诉,如果各位读者的电话资费存在问题、宽带出现垄断或者其他严重问题都可以向12300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