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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入股的具体情况认定
释义
    1、土地入股范围有两类
    (1)以行政村为范围,以村或组为单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村为单位组建的有的还在各组设立分社。
    (2)跨行政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即打破村、组界限组建合作社,吸收邻近村农民土地入股。
    2、经营方式有三类
    (1)合作社只发挥流转中介的作用,不直接从事土地经营活动。合作社将土地全部委托给第三方经营,不从事具体的经营活动。
    (2)合作社自主经营部分土地。除了向外出租土地外,合作社自主经营或由成员承包经营部分土地。
    (3)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即参加土地股份合作社的部分成员又组建专业合作社,承包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土地开展农业生产。
    3、分红方式有三类
    (1)保底分红。有的采取固定货币分红,有的则以大米等实物计价分红。
    (2)保底分红与浮动分红相结合。合作社设定每年每股保底分红,在此基础上,每年根据经营状况每股再增加分红若干。
    (3)保底分红与二次盈余分配相结合。合作社在确定保底分红的基础上,根据合作社盈余情况再确定二次分配方案。
    以上就是土地入股的具体程序和有关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国家实施土地入股的政策,其目的在于提升农民的积极性,对农民土地资源进行利用,从而提交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在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下办理。
    一、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一是通过确权,可以明晰现有土地使用人和所有人之间的权利关系,通过对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等土地登记程序,最终确认每宗土地的权利归属,推动党在农村基本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借鉴城市改革经验,通过产权改革,发挥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增加农民非农产业方面的收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比例。
    三是有利于保护耕地,有利于国家依据登记的数据,拟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出台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种田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育、壮大,有效解决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后谁来种地的问题。四是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打消农民流转土地的担忧,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最清晰、最原始的重要数据。所以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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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7: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