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处分权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无处分权的定义如下: 1、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 2、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无权处分合同,而非无权处分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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