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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首付已付却发现开发商证件不全,如何解决?
释义
    购房者可要求退款,若开发商未办理备案登记的销售房源属违规售房。开发商应具备五证,其中《预售许可证》最关键。未获得该证的合同无效,购房者可退回购房款。但需尽早行动,因开发商补办证件后合同有效。购房时应谨慎选择,一些开发商以便宜房价吸引购房者。购房人主要关注《预售许可证》是否能进行网签备案和是否有房产抵押行为。
    法律分析
    未办理备案登记的销售房源属违规售房,购房者可以违规售房为由要求退款。
    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预售许可证》是五证的最后一关,前面四证都全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才会发《预售许可证》。实际操作中,购房者主要看《预售许可证》,可否进行网签备案,有无房产抵押行为。
    没有开发资质以及楼盘的相关五证不齐全,说明该开发商没有售房的行为能力,开发商与买受人所签的就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是自始无效的,据此当事人就可以退掉房屋,要回自己的购房款。但是若想退房就应尽早行动,因为法律规定主体能力的缺陷是效力待定的,若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补办了相关证件,买受人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就会成为有效合同,而且自始有效。
    一些“五证”不全的开发商会以便宜房价诱惑购房人,因此选购一定要谨慎。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预售许可证》是五证的最后一关,前面四证都全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才会发《预售许可证》。“实际操作中,购房人主要看《预售许可证》,可否进行网签备案,有无房产抵押行为。”
    结语
    购房者应当注意,未办理备案登记的销售房源属于违规售房。若开发商没有相关五证,购房者可以以违规售房为由要求退款。购房者在选购房产时应谨慎,确保开发商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特别是关注《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性和是否能进行网签备案,以及是否存在房产抵押行为。购房者应及时行动,若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补办相关证件,购房合同将成为有效合同。因此,购房者在选购房产时务必谨慎选择,避免因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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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4 3: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