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条例规定。 二、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条件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灭失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四)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 (五)因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三、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地点 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西构峪桥西800米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材料 (一)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属于需要监销的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二)属于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灭失证明。 (三)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出境证明为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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