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未过户是否构成违约?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未过户属于违约,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方违约时,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应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款项等。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没过户算违约。 二手房买卖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过户,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未如期交付过户属于违约,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过户流程 二手房过户一般有以下流程: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提交过户登记需要的的房产证、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通过审核后,按照程序办理变更过户。 根据我国先关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手房买卖买方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屋买卖,买方违约时。 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二手房买卖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未过户属于违约行为。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手房过户一般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和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等。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并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未支付款项或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情况,对方可以请求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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