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配合过户同时支付违约金。正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签约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于法不悖,合法有效。买家如已按约履行了支付房款的合同义务,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维护。若房屋存在上市流通时间方面的限制,买受人在当时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根据现行国家房产政策,如该房屋已具备办理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的条件,且买家亦已将剩余房款交至法院,法院会判决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