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履行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按其约定; 2、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 3、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