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不同疾病的赔偿额度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经保险公司批准。一般来说,医保基金对于罕见病种和高额费用病例提供更高的赔偿。同时,不同的医保方案也会影响赔偿额度,例如有些保险方案可能有赔偿上限或者自付比例等限制。 法律依据: 1.《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和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情况及基金收支状况,制定当地的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及有关管理办法,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在当地范围内施行。” 2.《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因保险事故支出的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费用由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后,由筹资主体(即地方财政)按规定的分担比例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政府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基金应当合理分配和使用,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