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主要区别在于含义不同。司法保护指的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等履职的过程中,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政府保护,指的是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水平直接相关,通过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次二者主体有所不同,司法保护主体为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等,政府保护主体是政府。政府保护一章中,整合、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教育、安全保障、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等方面的职责,并明确民政部门的兜底监护责任。其中颇受关注的还在于,明确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查找失踪、被拐卖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 衍生问题: 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3.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会议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