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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迁移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流程具体如下:
    1、将定居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需填写几个简单项目即可)交给转移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出具接受证明;
    2、等待转移地的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移条件的派出所出具接受证明;
    3、将接受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出具转迁证明,同时取消户籍;
    4、将准迁证明交给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准备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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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3: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