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三胎政策文件下来了吗 |
释义 | 山东三胎政策已经文件下来了。其政策内容如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胎补贴政策 三胎补贴政策,国家会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根据法律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山东高考政策 山东高考政策如下: (一)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二)普通类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三)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四)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高校应严格按照我省规定时间和步骤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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