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处理房产证上的名字问题 |
释义 | 离婚双方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房产证和契税证,到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只需要缴纳工本手续费,不需要其他费用。过户前提是该房产所有按揭贷款已经还清,并且没有抵押存在。对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后变更所有人为其中一方所有,不征收契税。 法律分析 1. 离婚双方需要准备以下文件: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已公证)、离异协议(已公证)和房产证,以及契税证。 2、到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 3、只需要缴纳工本手续费,不需要其他费用。 注意:过户前提是该房产所有按揭贷款已经还清,并且没有抵押存在。 二、房产证没有下来是不能减名字的,需要按揭贷款还清才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拓展延伸 产权属于登记一方所有的情况 1、婚姻登记之前一方已经取得全部产权或者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如果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状态上的变化,即由财产权转化为物权,因此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其后产生的增值也属于该财产的自然增值,而且该房产及其自然增值并不因婚姻关系的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遗嘱或者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只给一方所有的就只能是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就不会在夫妻之间分配了。 3、婚后改动房屋形态的房产。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如果没有变更产权,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但是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 结语 离婚双方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已公证)、离异协议(已公证)和房产证,以及契税证。到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并缴纳工本手续费。过户前提是该房产所有按揭贷款已经还清,并且没有抵押存在。对于房产证没有下来的情况,需要按揭贷款还清才能减名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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