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余额是怎么计算的 |
释义 | 养老余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1、年度计算法。即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每个缴费年度结束以后按年度计算(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1+本年记帐利率*1.083*1/2)。 2、月积数法。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按月计算(以上月职工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本年记帐额本金+本年记帐额利息。 在下述情况下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未达到享受长期养老金条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职工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3、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在按月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后的余额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4、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一次性领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5、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回原籍的,可一次性领取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储存额。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余额是指个人在职期间累计缴纳的社保费用和个人账户上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之和,减去个人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和领取办理待遇的个人账户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